本信息将介绍什么是光疗,以及医疗程序前、医疗程序期间和医疗程序完成之后的预期情况。
光疗的目的是减少皮肤细胞的生长,治疗皮肤炎症(肿胀)。 光疗又称光照疗法,通过将紫外线 (UV) 照射到皮肤上来实现这一目的。
光疗可用于治疗一些皮肤病,包括:
- 银屑病,即皮肤上出现凸起的红色鳞屑斑块
- 白癜风,即皮肤上出现脱色斑块
- 湿疹,即一种使皮肤发红发痒的疾病
- 扁平苔藓,即皮肤上的小肿块
- 皮肤 T 细胞淋巴瘤(一种淋巴瘤,表现为皮肤上的斑块或鳞屑)
- 皮肤瘙痒
光疗的作用原理
光疗使用紫外光线,这种光线也存在于阳光中。 光疗也可与其他外用疗法(应用于皮肤的疗法)配合使用。
光疗可用于人体的某个部位。 如果有超过 5% 的皮肤受到影响,也可以在全身使用。
光疗主要有 2 种类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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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外线 B (UVB)
- 紫外线 B 光疗有两种类型,包括宽带和窄带 (NB-UVB)。 NB-UVB 发出的紫外线波长较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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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骨脂素-紫外线-A (PUVA)
- 这种疗法使用 UVA 光线和一种名为补骨脂素的口服药物,补骨脂素会使皮肤对光更加敏感。
光疗之前
医生将判断光疗对您是否安全。 为此,他们将采取以下措施:
- 对您的全身皮肤进行皮肤检查。 他们还会询问您对阳光的反应。
- 向您询问皮肤癌和光敏性疾病的个人和家族病史。 这些疾病会导致皮肤对阳光更加敏感。
- 询问您是否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。
请告知医生您当前正在服用的药物。 其中包括贴剂、乳膏、草药补充剂和无需开具处方即可购得的非处方药。 某些药物会让您的皮肤对 UV 光线更加敏感。 例如维 A 酸类药物(包括维 A 酸)、某些抗生素和抗癌药物。
如果您要接受 PUVA 光疗,在开始前必须去看眼科医生,进行眼部检查。
制定光疗计划
光疗将在当地的皮肤科医生办公室进行。
如果您需要长期治疗,可以与当地的皮肤科医生商讨在家进行光疗的相关事宜。
在皮肤科医生办公室进行光疗
MSK 不提供这项医疗程序。 如果您要在医生办公室接受光疗,您必须找到一位当地的皮肤科医生来进行此医疗程序。
我们可以向您推荐皮肤科医生。 如果他们不接受您的医疗保险,您可以在 www.psoriasis.org/health-care-providers/physicians-directory 或 www.aad.org/for-the-public 上找到皮肤科医生。您的医疗保健提供者也可以通过 www.aad.org 网站为您提供可在其诊室进行光疗的皮肤科医生名单。
您的皮肤科医生会向您解释需要做什么,以及光疗的持续时间。
请向 MSK 皮肤科医生提供您当地皮肤科医生的信息。 您可以通过我们的患者门户网站 MyMSK 向 MSK 皮肤科医生发送信息,或致电其办公室。
在家接受光疗
如果您在家接受光疗,您需要一台家用光疗机。 您的医生办公室将向负责提供光疗机的公司发送信息。 您还会收到使用说明。
有关家用光疗机和供应公司的更多信息,请访问 www.psoriasis.org/about-psoriasis/treatments/phototherapy/uvb/home-equipment
根据所用的家用光疗机类型,您需要:
- 填写家庭光疗患者订购单和其他所需表格。 您可以从为您开具光疗处方的医生处获得此类表格。
- 医生处方,包括治疗类型和剂量。
您将在家中接受光疗,大约 _____ 次,持续 _______ 周。
在家自己进行光疗
- 每次治疗前 24 小时(1 天)内不要涂抹乳液或保湿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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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治疗都需要以下用品:
- 护目镜。 您可以从光疗机的供应公司处获得。
- 家用光疗机。
- 如果您只对身体的某些部位进行光疗,请确保您遮盖了所有其他部位。 您可以使用衣服或防晒霜进行遮盖。 这样可以防止皮肤被灼伤。 如果您对遮盖身体有任何疑问,请咨询医疗保健提供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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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按照医疗保健提供者的指示,在每次治疗期间佩戴护目镜。 佩戴护目镜有助于防止视力受损。
- 如果接受治疗的部位为眼睑,则无需佩戴护目镜。 在整个治疗过程中,请务必闭上眼睛。
- 光疗机制造商将为您校准(预设)光疗剂量。
- 在治疗过程中,请与设备保持正确的距离。 医生或家用光疗机说明书将为您提供正确的距离。
- 按照医生的指示,将患处皮肤暴露在光疗灯下。
光疗之后
- 您的皮肤可能会发红、瘙痒或有灼烧感。 这些都属于光疗的正常副作用。
- 光疗会使皮肤干燥。 每天至少涂抹一次 Aquaphor® 或 Cetaphil® 等不含香料的保湿剂,对皮肤进行保湿。
- 可能需要 6 到 8 次治疗,皮肤才会开始好转。 有些患者可能需要 2 个月才能看到改善。
随访
- 您可能需要与管理您的皮肤情况的皮肤科医生进行后续随访。 此外,可能还需要与眼科医生和 MSK 医生安排后续随访。
- 请询问医生应在何时安排这类预约。
何时电话联系您的医疗保健提供者
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,请您联系您的医疗保健提供者:
- 发热达 100.4℉ (38 ℃) 或更高
- 发冷
- 皮肤出现起泡、开裂、引流液或皮疹
- 治疗后患处出现一个或多个新发病变。 这类病变是指与周围皮肤不一样的皮肤增生或斑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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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感样症状,例如
- 头痛或全身疼痛
- 疲乏(感觉比平时更疲倦或更虚弱)
- 恶心(想要呕吐的感觉)
- 呕吐
- 腹泻(稀便或水样便)
- 咳嗽
- 咽喉疼痛
- 流鼻涕或鼻塞
- 皮肤上的任何开放部位,包括切口、裂口、起泡、烧伤或溃疡
- 受治疗皮肤处发红,持续时间超过 24 小时
资源
美国皮肤病学会
www.aad.org
美国国家银屑病基金会
www.psoriasis.org/about-psoriasis/treatments/phototherapy/uvb/home-equipment
www.psoriasis.org/about-psoriasis/treatments/statement-on-tanning-beds